學校圖書館規則

敬啟者:本校為培養學生建立閱讀習慣,領略閱讀樂趣,鼓勵學生善用學校圖書館不同的館藏資源,學會學習。現矑列學校圖書館規則,供家長及學生參照:

開放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常規上課日

課前 上午8:15-8:40
小息 上午10:10-10:25
午休 下午12:50-1:10
小息 下午2:40-2:55
  1. 學生有責任保持圖書館清潔及整齊,遵守秩序,保持安靜,輕聲討論、自學或閱讀。
  2. 請勿在圖書館內飲食。
  3. 請把閱讀後的書籍、雜誌及報章放回原處。
  4. 學生務必出示借書證,方能借出學校館藏,每人最多借出兩項館藏資料,為期十四天,如沒他人預約,則可續借一次。若借閱期限橫跨學校長假期,歸還日期則為假期完結後首個上課天。
  5. 離開圖書館時,請打開已借閱的圖書之最後一頁,方便圖書館管理員檢查。
  6. 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,如有遺失借書證,應立即向圖書館報失,並申請補領及須繳交手續費。
  7. 所有書籍必須經借閱,才能攜離圖書館。未辦妥借用手續、或未經許可而私自帶走館內任何物品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  8. 學生必須愛護館藏資料,如有損壞,請立即通知圖書館老師或圖書館管理員。
  9. 各學生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將作觸犯校規處理。
  10. 借出書籍請在到期日前歸還:
    1. 1 逾期欠還超逾一星期,圖書館將會發出逾期通知書,並張貼在學生手冊上,以通知家長督促子弟歸還;
    2. 2 如逾期超逾兩星期,圖書館主任會致電家長了解情況;如若遺失,家長可購回相關圖書交回學校償還;
    3. 3 如逾期欠還超逾三星期,校方予以記缺點乙個。
  11. 圖書館內的電腦只供學習用途,不得進行網上遊戲。
  12. 家長及學生可到本館的網頁檢視個人借閱紀錄及圖書館的最新資訊。
  13. 若學生有三次的逾期還記錄,該借閱戶口將被凍結兩星期。
  14. 若學生於課後時段使用圖書館,家長務必填寫留校申請表交回,以便辦理。
粉嶺公立學校
地址: 新界粉嶺粉嶺村651號
電話: 26702297
傳真: 266853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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