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圖書館規則
敬啟者:本校為培養學生建立閱讀習慣,領略閱讀樂趣,鼓勵學生善用學校圖書館不同的館藏資源,學會學習。現矑列學校圖書館規則,供家長及學生參照:
開放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常規上課日
課前 |
上午8:15-8:40 |
小息 |
上午10:10-10:25 |
午休 |
下午12:50-1:10 |
小息 |
下午2:40-2:55 |
- 學生有責任保持圖書館清潔及整齊,遵守秩序,保持安靜,輕聲討論、自學或閱讀。
- 請勿在圖書館內飲食。
- 請把閱讀後的書籍、雜誌及報章放回原處。
- 學生務必出示借書證,方能借出學校館藏,每人最多借出兩項館藏資料,為期十四天,如沒他人預約,則可續借一次。若借閱期限橫跨學校長假期,歸還日期則為假期完結後首個上課天。
- 離開圖書館時,請打開已借閱的圖書之最後一頁,方便圖書館管理員檢查。
- 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,如有遺失借書證,應立即向圖書館報失,並申請補領及須繳交手續費。
- 所有書籍必須經借閱,才能攜離圖書館。未辦妥借用手續、或未經許可而私自帶走館內任何物品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- 學生必須愛護館藏資料,如有損壞,請立即通知圖書館老師或圖書館管理員。
- 各學生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將作觸犯校規處理。
- 借出書籍請在到期日前歸還:
- 1 逾期欠還超逾一星期,圖書館將會發出逾期通知書,並張貼在學生手冊上,以通知家長督促子弟歸還;
- 2 如逾期超逾兩星期,圖書館主任會致電家長了解情況;如若遺失,家長可購回相關圖書交回學校償還;
- 3 如逾期欠還超逾三星期,校方予以記缺點乙個。
- 圖書館內的電腦只供學習用途,不得進行網上遊戲。
- 家長及學生可到本館的網頁檢視個人借閱紀錄及圖書館的最新資訊。
- 若學生有三次的逾期還記錄,該借閱戶口將被凍結兩星期。
- 若學生於課後時段使用圖書館,家長務必填寫留校申請表交回,以便辦理。